|
关于转发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 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的通知关于转发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 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中学、乡镇中心小学、九年制学校,县中等职业学校,县幼儿园,县特殊教育学校: 现将《省教育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县中等职业学校、县特殊教育学校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收费文件要求,切实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,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及时整改落实。 二、各学校在秋季开学时,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年级和班级检查教育收费情况,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材料(加盖学校公章)于9月20日前报教育局汇总上报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。 附件:省教育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审计厅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。
黄平县教育局 2014年6月11日 |